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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陽能發電

法 規

  1. 電 器 裝 備 方 面

  2. 與 電 網 接 駁 方 面

  3. 建 築 結 構 和 空 間 方 面

    關 於 建 築 結 構 和 空 間 考 慮 , 建 議 建 築 物 業 主 或 使 用 者 應 參 考 建 築 物 的 已 批 准 圖 則 , 並 徵 詢 建 築 專 業 人 士 , 以 確 保 建 築 物 的 結 構 能 夠 承 受 新 增 加 的 系 統 部 件 , 以 及 確 定 窗 戶 及 逃 生 路 線 ﹝ 包 括 指 定 為 庇 護 層 的 屋 頂 ) 不 會 被 阻 塞 。 如 果 需 要 改 動 建 築 物 或 者 加 建 , 才 能 承 受 新 增 的 系 統 部 件 , 必 須 事 先 根 據 建 築 物 條 例 得 到 建 築 事 務 監 督 和 地 政 總 署 的 批 准 。 如 有 疑 問 , 應 該 向 認 可 人 士 ( 根 據 建 築 物 條 例 註 冊 的 建 築 師 , 工 程 師 或 測 量 師 ) 或 者 相 關 的 分 區 地 政 處 諮 詢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