總論
在 香 港 推 動 可 再 生 能 源 的 使 用
政 府 及 一 些 非 政 府 機 構 一 直 透 過 進 行 研 究 和 公 布 研 究 結 果 、 進 行 公 眾 教 育 和 示 範 項 目 等 , 推 動 可 再 生 能 源 在 香 港 的 使 用 。 本 網 站 亦 是 政 府 的 推 廣 措 施 之 一 。
機 電 工 程 署 轄 下 的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。( 本 網 站 設 有 超 連 結 , 你 可 連 接 至 第 三 方 網 站 )能 源 效 益 事 務 處 , 負 責 推 行 政 府 的 能 源 效 益 措 施 和 可 再 生 能 源 措 施 。
在2000 年 , 能 源 效 益 事 務 處 委 託 進 行 一 項 兩 階 段 的 顧 問 研 究 , 以 研 究 在 香 港 使 用 可 再 生 能 源 資 源 ( 例 如 太 陽 能 、 風 能 、 海 浪 能 , 堆 填 氣 體 等 ) 的 可 行 性 。 2002 年 12 月 完 成 的 第 一 階 段 研 究 評 估 在 香 港 使 用 各 種 可 再 生 能 源 的 潛 力 , 有 關 的 法 律 、 體 制 、 推 廣 議 題 , 以 及 就 制 訂 實 施 策 略 提 出 建 議 。 第 二 階 段 研 究 涉 及 在 灣 仔 政 府 大 樓 安 裝 不 同 類 型 的 光 伏 板 , 以 收 集 技 術 資 料 用 以 評 估 光 伏 板 在 香 港 的 天 氣 和 環 境 狀 況 下 的 表 現 。 為 期 12 個 月 的 表 現 監 察 工 作 已 於 2004 年 3 月 完 成 。
整 項 研 究 的 報 告 可 在 此 下 載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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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。最 終 第 一 階 段 報 告
[PDF 格 式 (5.8MB)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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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。第 一 階 段 研 究 摘 要
[PDF 格 式 (1.8MB)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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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。第 二 階 段 研 究 摘 要
[PDF 格 式 (527KB)]
在2005 年 , 機 電 工 程 署 在 其 總 部 大 樓 天 台 上 安 裝 了 一 台 350 千 瓦 的 太 陽 能 發 電 裝 置 。 這 裝 置 成 為 機 電 工 程 署 總 部 的 教 育 徑 的 一 部 分 , 開 放 予 有 興 趣 的 組 織 參 觀 。
香 港 第 一 座 商 業 規 模 的 風 力 發 電 機 是 由 香 港 電 燈 有 限 公 司 於 南 丫 島 建 造 , 用 作 示 範 項 目 。 有 關 風 力 發 電 站 由 一 座 風 力 發 電 機 和 一 組 展 示 板 組 成 , 並 於 2006 年 2 月 投 入 運 作 。 該 800 千 瓦 風 力 發 電 機 由 三 塊 葉 片 組 成 , 葉 輪 直 徑 為 50 米 。 風 力 發 電 機 的 塔 身 高 46 米 , 當 風 速 在 每 秒 3 米 至 每 秒 25 米 範 圍 內 , 風 力 發 電 機 便 會 產 生 電 力 。
此 外 , 兩 間 電 力 公 司 亦 正 探 討 在 香 港 水 域 興 建 海 上 風 力 發 電 場 的 可 行 性 ( 見 海 上 風 力 發 電 場 - 技 術 大 綱 部 分 ) 。